貯存業者應於1月底前完成申報 請盡早申報避免逾期

2022-01-06
因應110年國內疫情嚴峻,故地下儲槽系統監測期限延至110年12月31日,則同年9月申報作業延長至111年1月底一併完成,本次申報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止,請留意時間盡早完成申報。

地下儲槽系統業者應依監測方式定期委託檢驗測定機構進行監測,並於每年1月、5月、9月申報前4個月之監測記錄及總量進出管制紀錄,因應延長監測及申報因素,本次申報須完成前8個月之資料(110年5月至110年12月期間),嘉義縣環保局統計,目前共有101站需完成本次申報,呼籲業者應依管理辦法規定定期監測及申報,並隨時全面檢核管線及儲槽避免洩漏,以維護縣內土壤及地下水品質,減少發生污染之可能性。

嘉義縣環保局提醒,目前申報作業已開跑,延長監測及申報作業容易忽略申報期間,且接近春節前後及連續假日,請業者盡早完成申報作業,避免逾期申報遭受罰緩,造成權益受損,也請落實自主管理,定期巡檢防污設施及設備,從日常缺失改善,事先防範未然,一同保衛嘉已人ㄟ土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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